環保部公布第四批督察結果 8省區問責5700余人罰款超4億元
9月18日,環保部公布第四批中央環保督察結果。
此次督察組交辦的環境舉報當中,地方已辦結35039件,辦結率達到88.5%。其中,責令整改32602家;立案處罰 9181 家,罰款46583.84萬元;立案偵查297件,行政和刑事拘留364人;約談4210人,問責5763人。
中國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中央環保督察收到了大量環保投訴,有些是常年的、反復的投訴,一直得不到解決,而督察把一些長期積累的、困擾民眾的問題揭示出來,這體現出中央環保督察的價值和力量。隨著督察力度不斷加大,地方政府也高度重視和配合。
向地方轉辦舉報近4萬件
第四批8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于2017年8月~9月對吉林、浙江、山東、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團)等省(區)開展督察。截至9月15日,8個督察組全部完成了督察進駐工作。
進駐期間,8個督察組共計與396名領導干部進行個別談話,其中省級領導213人,部門和地市主要領導183人;走訪問詢省級有關部門和單位171個;調閱資料8.4萬余份;對105個地市(區、縣)開展下沉督察。督察組高度重視群眾環境訴求,督察進駐期間共收到群眾舉報59848件,經梳理分析受理有效舉報43015件,合并重復舉報后向地方轉辦舉報39586件。
而在問責的5700余人中,記者注意到,新疆、山東等省份被問責人數超過千人。
馬軍向記者分析稱,山東經濟規模很大,重工業比較集中,涉及的企業較多,因此問責人數也會比較多。而新疆可能是在環境管理方面比較薄弱,更容易出現問題。
記者注意到,上個月,第三批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剛剛結束。第三批中央環保督察組對天津、山西、遼寧、安徽、福建、湖南、貴州等省份督察。截至督察反饋時,督察組交辦的31457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共立案處罰8687家,拘留405人,約談6657人,問責4660人。7地總共開出了超過3.6億元的“環保罰單”。
此外,去年環保部啟動了兩批中央環保督察。2016年首批8個中央環保督察組相繼進駐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環保督察工作,問責2000余人;2016年11月至12月,第二批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對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等省(市)進行了督察,問責3000余人。
推動環保長效機制建設
八省(區)地方政府高度重視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對群眾舉報問題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取得了明顯的整改效果。
環保部公開了一批典型事件的處理情況,其中,新疆堅決整改卡拉麥里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并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西藏大力開展拉魯濕地整治,推動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吉林省全面啟動白山市南山垃圾填埋場垃圾滲濾液收集轉運處理工作,解決長期存在的環境污染隱患。
此外,有些省份借勢借力,推動環保長效機制建設。譬如,浙江省以督察為契機,推進衛浴、建材、印染等特色產業綜合整治和轉型升級;四川省組織開展《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修訂)》立法調研;青海省及時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和勘界定標。
馬軍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中央環保督察取得了明顯成效,但環保問題的解決有賴于屬地管理,因此,更重要的是讓地方政府建立環保長效機制。
他認為,下一步督察的關鍵是從問題個案轉向到環保機制的問責,如何利用環保督察推動地方環保機制的改變,使其有能力解決地方環保問題。
目前,第四批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已進入督察報告階段。對已經轉辦、待查處落實的群眾舉報問題,督察組已安排人員繼續督辦,確保群眾舉報的環境問題能夠查處到位、整改到位、公開到位、問責到位。同時督察組也要求地方總結邊督邊改經驗做法,建立完善群眾環境舉報受理、查處機制,不斷解決和回應群眾環境訴求。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