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和環保帶您了解廢氣排放的常見違法行為有哪些?
防治大氣污染,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是環境保護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在最近幾年執法過程中所收集的常見“廢氣”違法行為吧。
1.廢氣的無組織排放
以下這些行為都屬于廢氣的無組織排放哦!!!
如:機加工行業的切割、焊接等環節產生的粉塵和廢氣;
再如:噴漆、注塑、鍍膜、酸洗、鈍化、磷化、熱塑封、熱沖塑、含揮發性化學物質的投料和灌裝等工藝產生的廢氣;
法律鏈接:《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62條規定:產生粉塵、廢氣的作業活動具備收集或者消除、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件的,作業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不得無組織排放。《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99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作業單位和個人無組織排放粉塵或者廢氣的,由市或者區、縣環保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2.絕大多數 “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
如:噴漆、刷漆、注塑、熱塑封、熱沖塑等工藝必須在密閉空間中進行。
又如:丙酮、甲苯、二甲苯、二氯甲烷、芳香胺類等揮發性有機物的投料口,以及含此類物質的灌裝口也必須在密閉空間或設備中進行。
如果確實無法密閉怎么辦呢?
我們先看看法律法規是否對“無法密閉的活動”進行規定吧。
原來《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51條第3款是有規定的,如造船。
所以,絕大多數“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
關于密閉空間,源和君在執法過程中發現很多企業主關于“通風口”的問題是有很多困擾的。困擾來自于其他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在此,源和君也談下個人的想法吧:
(1) 源和君完全贊同其他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應該設置通風口。因為通風口的作用是換氣,是保證生產區域的廢氣不至于聚集到一定濃度,而產生化學的或者其他方面的安全問題。
(2) 源和君認為:通風口的設置應當優化,而不是千篇一律地設置在屋頂上方。通風口應當是新風入口,設置時應當通過室內空氣及所需考慮氣體的比重進行優化,如“比空氣重的氣體”的通風,通風口應設置在屋頂,回風口(廢氣收集處理口)設置在側墻底部;“比空氣輕的氣體”的通風,通風口和回風口(廢氣收集處理口)應反過來設施;對于成分比較負責的廢氣的通風口設置,應通過有關資質部門的核算。
3.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
這一條比較容易理解,顧名思義,超標是指排放的大氣污染物超過國家或地方標準。標準比較多,在此不一一列舉,有的是執行業標準,有的是執行國家標準,有的是執行地方標準。
這里有個基本判斷原則就是:執行嚴的標準就對啦。
4.以逃避監管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
最常見的逃避監管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行為有:
(1) 日常生產過程中,故意關閉廢氣處理設施,導致廢氣直排;
(2) 廢氣處理設施是好的,也就是說可以運行起到廢氣處理效果的,但未開啟。檢查人員到了才開啟廢氣處理設施;
(3) 廢氣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如該添加藥劑未添加,長時間未對廢氣處理設施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導致廢氣處理設施處理效果達不到要求的。常見的如,堿噴淋液的pH應該在9及以上的,但檢查時發現pH曾中性;
(4) 設置廢氣直排的旁路設施的。何為旁路設施呢?就是在廢氣處理管道上再接一根管子,這根管子是繞過廢氣處理設施的。企業主通常給出的解釋是:考慮到應急情況下。這類應急主要是考慮廢氣處理設施壞掉的時候。從環保負責的角度將,既然是考慮到應急情況,應是添置必要的應急設備,而不是直排。
(5) 偽造廢氣處理設施運行記錄。
5.未按照規定設置大氣污染物排放口的
如:排氣筒的高度不夠;未設置監測等采樣孔、采樣平臺,以及排放標志牌。
昆山源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積極響應政府號召“堅決打好藍天保衛戰”,是一家致力于環保工程規劃、環保設備設計、設備制造、工程施工、售后服務于一體的專業化環保公司,專業從事廢氣污染、粉塵污染治理的高科技企業。公司主導產品有:廢氣(NOX、SO2、酸、堿、VOC等廢氣)洗滌設備、粉塵集塵設備、活性炭吸附設備、靜電油煙機、RTO(儲熱式熱力焚化爐)、NMP回收裝置、廢氣處理配套設備FRP、PP風機、風管配置(FRP、PP、PVC、鐵件、SUS304)等環保相關產品。資深工程師根據客戶提供的線索實地考察現場情況,出具完善的細節參數。根據現場實況和環評資料指定客戶專屬設計方案,并規劃圖紙和清單報價,做到一廠一方案,有效幫助企業經濟合理地做好環保和安全防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