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保督察:全覆蓋還需常問責
8月15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西藏自治區,至此,第四批8個中央環保督察組全部實現督察進駐。這也意味著,中央環保督察已實現了對全國各省(區、市)督察全覆蓋。
開展環境保護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加強環境保護工作采取的一項重大舉措,對加強生態文明建設、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和破壞問題具有重要意義。2015年7月1日,中央深化改革小組審議通過《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明確建立環保督察機制。根據方案,中央環保督察組組長由現職或近期退出領導崗位的省部級干部擔任,副組長由環保部現職副部級干部擔任。
2015年底,中央環保督察在河北拉開試點帷幕。4個月后,督察結果展現在公眾面前:“河北省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視程度和工作力度,與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仍有較大差距”“原省委主要領導對環境保護工作不是真重視,沒有真抓”。如此措辭振聾發聵。由此,一場環保督察風暴拉開了序幕。
從媒體報道情況看,已開展的三個批次中央環保督察,初步罰款約8.8億元,立案偵查1183件,問責11390人,環保執法持續高壓。但從督察情況看,諸如環保責任不落實、不作為等老問題仍然突出,被媒體形容為“假裝治污”的違法違規行為也屢屢發生,一些地方的環保責任還只落實在會議里、文件上。
因此,中央環保督察實現全覆蓋只是一個新的開始。要想讓環保檢查不再是“一陣風”,不再是“走過場”,更不再是“撓癢癢”,勢必要輔以一系列強力措施,這其中,實現問責常態化是根治環境污染頑疾的一劑“特效藥”。
“強調再三,不如問責一次”。對于負有環保職責的地方官員來說,只有以問責的形式,把環保的壓力傳導下去,讓官員的政治生涯“痛”起來,他們才能必然主動地“動”起來。
當然,環保督察見實效的前提是真正發現問題、發現真正的問題。這就需要突出問題導向,盯住中央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環境問題及其處理情況;檢查環境質量呈現惡化趨勢的區域流域及整治情況;督辦人民群眾反映的身邊環境問題的立行立改情況;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肅問責等工作機制等等。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環境問題具有隱蔽性和長期性,一些問題短期內看不出來,需要一雙常年盯著的眼睛,這就是群眾監督。暢通舉報環境違法違規問題的渠道和平臺,鼓勵和獎勵群眾舉報,是問責“特效藥”必不可少的“藥引子”,也要見真章。
——檢查日報
源和環保積極響應政府號召“堅決打好藍天保衛戰”,一直致力于大氣污染的治理工程,以環保高科技為先導、以吸收國外先進技術為基礎,以改進創新為發展動力,以加工制造為根本,開發并推出多項具有競爭力的產品,形成了技術不斷創新、產品質量不斷提高的發展局面。